五一小长假旅游消费提示
一年一度的五一国际劳动节假期即将到来,万物复苏,春暖花开,即将迎来广大旅游者外出旅游。在这里,哈尔滨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为广大旅游者提供一些投诉案例,希望对旅游者外出旅游有所警示和帮助。
案例一: 微信报名参加旅游,组织者资质不可靠
刘女士通过“户外旅游”微信群报名参加了一个云南双飞十日游的线路,团费只交300元,刘女士觉得价格这么便宜不能“错失良机”,特别高兴。旅游过程中,刘女士想在景点多参观却被压缩了时间去购物,本想什么也不买好好玩却被导游和司机“恶搞”,想投诉却不知道自己参加的到底是哪家旅行社,找群主要说法群主却“消失”了,不但没有玩好,反而吃了不少的“苦头”。
提示:以户外俱乐部、通过微信群、“保健品感恩答谢”等方式组织的旅游活动,很难确认其经营旅游业务的资质,一旦发生纠纷或者人身意外伤害,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。面对花样繁多的旅游宣传和促销时,旅游者应仔细甄别,理性消费,切忌盲目冲动。务必选择具备资质的旅行社,签好书面旅游合同,谨慎选择低价产品并积极购买旅游意外保险。
案例二:个人原因取消行程会带来经济损失
王女士夫妇二人在旅行社报名参加4月5日出发的新马泰6日游旅游行程,4月2日王女士因单位组织员工培训,不得不临时取消行程,其丈夫也不想独自出行,因此二人决定取消此次行程。但是与旅行社沟通时,客服称王女士二人是临时退团,不能全额退款,只能部分返还。双方协商不成,王女士到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,工作人员对双方的纠纷进行了调解,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和解意见,旅行社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,将余款退还旅游者。
提示: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都要严格遵守旅游合同的约定,旅游者违约也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。出游前,旅行社会产生如提前预订往返机票、住宿、旅游车等一些不可退还的费用,旅游者违约就要承担这部分的损失,旅行社扣除必要的费用是合理的,符合《旅游法》的规定。
为了使大家的出行安全顺利,哈尔滨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向广大旅游消费者作出如下消费提示:
一、选择旅行社出游之前,要查看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、营业执照,出境旅游、边境旅游、赴台旅游要取得相应许可;
二、要警惕网络平台、微信群、朋友圈以“免费”、“集赞”等为噱头的宣传招徕;
三、应当与旅行社签订书面包价旅游合同,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及各项行程安排,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、发生纠纷时解决的方式和渠道等内容;
四、参加出境游,游客应事先确认证件的有效性,以免给双方造成矛盾和不必要经济损失。
五、对于收取出境游保证金的,要签订由旅行社、游客、银行参与的出境游保证金三方托管协议。如遇出境游保证金不能按约退还的情况,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六、旅游过程中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材料,以便依法维权;
七、要关注旅游目的地安全信息,慎重选择旅游目的地。谨慎选择有风险的项目,注意相关安全提示,听从工作人员指挥,提高自我防范意识,做好自我防护措施;
八、遵守文明旅游公约,从小事做起,做文明游客;
九、建议游客自行购买旅游意外保险。
如遇问题及时和组团社联系妥善处理;处理纠纷要冷静对待,避免过激行为给自身或他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。如有需要可拔打12301或0451-12345进行投诉、咨询。
哈尔滨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
2019年4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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